近日,浙江杭州中院對一起女子懷孕因病無法到崗遭公司降薪辭退的案件作出判決。2019年朱女士應聘成為某科技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入職后不久懷孕,于2020年1月因羊水過少等原因住院治療。出院后,醫生建議休息一周。朱女士申請1周病假并提供醫療證明書,但未獲批準。幾日后公司將其崗位調整為行政助理,月薪也由1.4萬元降至4000元。5天后,公司以朱女士曠工為由與其解除勞動關系。朱女士申請勞動仲裁,公司不服仲裁裁決,向桐廬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認為,朱女士并非無正當理由不到崗,不能認定為曠工,公司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判決公司給付朱女士各項損失等共計19.6萬余元,并為其繳納停發工資期間的社保等。該公司不服上訴,杭州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網友評論:#女經理懷孕住院被調崗降薪直至辭退#
真不知道該怎么說了,公司有問題就不說了,但剛入職不久就懷孕確實說不過去,一般公司也遭不住啊!公司招人是做事的,還是人事經理這種道理都不懂嗎?那以后所有女性都抱這種想法找工作,這個社會還有什么崗位會像我們開放啊,以后未婚未孕女性找工作只會更難。
#女經理懷孕住院被調崗降薪直至辭退#沒有隱瞞,沒有刻意為之,公司辭退確實違反規定了吧?
#女經理懷孕住院被調崗降薪直至辭退# 我注意到一點,女職工入職該公司數月就懷孕。法院支持了女職員的訴求,卻沒有對公司的成本予以補償、救濟,將所有代價轉嫁給用人單位的做法并不是什么好事。我估計好多女性也根本高興不起來。因為公司可以直接顯性、隱性不招女職員。這個判決根本不是女職員的勝利,這是在迂回壓縮女性職場之路。
#女經理懷孕住院被調崗降薪直至辭退#這還是個hrm都被這樣對待,雖然有條評論被噴的很厲害,但其實我是同意“不要一入職就住院懷孕”的,不是共情資本,就哪怕我跟這個人是同事我都覺得煩,一個事情剛跟你對接順手了,你跑了,又換人對接。其實只要身體還差不多的 入職半年后懷孕沒啥問題 半年+產前工作時間也就一年了,這就很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