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斗魚主播馮提莫在直播時播放了歌曲《戀人心》,隨后將該直播視頻上傳并保存至斗魚直播平臺。2018年4月,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戀人心》被侵權為由將武漢斗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日前,這起侵權糾紛案二審結果公開。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駁回了斗魚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根據該案一審判決,斗魚公司需向音著協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5200元。
據悉,2018年2月14日,網絡主播馮提莫在斗魚直播平臺進行在線直播,其間播放了歌曲《戀人心》,直播結束后,此次直播視頻被主播制作并保存在斗魚直播平臺上,觀眾可以通過登錄斗魚直播平臺隨時隨地進行播放觀看和分享。
歌曲《戀人心》的詞曲作者張超與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簽訂有《音樂著作權合同》,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可對歌曲《戀人心》行使著作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認為,斗魚公司直接侵害了其對歌曲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起訴要求斗魚公司賠償著作權使用費及律師費、公證費等合理開支。
音著協在起訴時表示,斗魚公司直接侵害了其對歌曲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并要求斗魚公司賠償著作權使用費及律師費等合理開支。庭審中,音著協代理律師指出,斗魚直播平臺是所有主播生產的直播成果包括相關視頻文件的權利人,當平臺就是權利人的時候,平臺將不適用避風港原則。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斗魚公司上載播的涉案直播回看視頻中,存在著未經權利人許可播放其音樂作品的內容,構成對著作權人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犯,斗魚公司應當對涉訴侵權行為承擔著作權侵權責任。
斗魚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并在上訴時提到,涉案視頻的作者是主播,斗魚公司僅提供了中立的技術、信息存儲服務,不構成共同侵權、幫助侵權或單獨侵權。
法院認為,斗魚公司與主播之間雖然并無勞動或勞務關系,但主播是為斗魚公司創作涉案視頻,斗魚公司作為涉案視頻的權利人也應對涉案視頻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法院認為斗魚公司直接提供了包含涉案歌曲《戀人心》的涉案視頻,侵害了音著協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最終,法院綜合考慮了《戀人心》的知名度、藝術價值,斗魚公司的侵權情節、主觀惡意等因素,駁回了斗魚公司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